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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宁海法院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。
夫妻俩都是40多岁,有个17岁的儿子。夫妻俩说,儿子从小就不爱读书,两年前辍学在家后经常出入娱乐场所,坏习气越来越多。关于怎ô教育儿子,夫妻俩杠上了,男方觉得儿子这ô下去迟早出事,对他很严厉,有时甚至打骂、不给钱,女方心软,觉得还是要跟儿子好好讲道理,ÿ次男的要动手,她总是护着,也时不时给儿子零花钱。
今年4月,两人又因此吵了起来,女方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,还要求将家里一笔由老公保管的征地补偿款还给他们母子。
法官调解时,女方一直说:“儿子还小,他爸这种教育方法不行的。”儿子也来了法院,他跟法官说:“如果我爸不拿出补偿款,我就杀了他,这样钱就是我和我妈的了。”
法官很震惊,马上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,但女方从头到βû反应。
后来她坦言,自己不是真心想离婚,只是觉得老公对儿子太差,想通过离婚吓吓他。
法官问她:“17岁的孩子说出刚刚这种话,你觉得你的教育方法行吗”女方沉默不语,最后撤诉了。